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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污染源普查全面启动

2007-12-13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启动。市政府日前印发梅州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部署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求各地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污染源普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科学编制各类规划、优化区域产业结构、科学制定环保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据悉,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2007年12月底前),全面普查阶段(2008年1月—5月),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8月—2009年7月)。我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2007年度),普查范围为梅州市行政区域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污染物的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工业固体废物等。


  《方案》明确了宣传、经贸、国土、环保、卫生、统计、农业等部门的相关职责;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本地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科学编制方案,加强监测,建立普查底册,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本地区的普查工作。所有污染源普查对象都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对于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者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以及普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徐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