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查组检查我市环保任期责任完成情况后认为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2008-04-15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莹 李玉娇)4月8日至10日,以省人事厅副巡视员邱苗地为组长的省检查组一行4人来梅,对我市2003—2007年环境保护任期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市委书记刘日知、市长李嘉会见了检查组成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金元陪同检查。
据悉,2003年至2007年5年间,我市各级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仍投入20.13亿元用于环境保护各方面建设。紧紧抓住加强领导这个根本,突出产业结构调整,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把污染治理作为突破口,努力加强环境能力建设,并切实加强监管,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面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2003—2007年度环境保护任期目标任务。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兴宁污水处理厂、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理中心、江南污水处理厂截流输污工程工地、龙丰垃圾处理场、广东客家博物馆、东山教育基地、梅县荷树园发电厂,听取了我市关于环保任期责任完成情况汇报。省检查组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梅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指导思想明确,正确处理了发展与环保、工业与生态的关系,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城市环境质量和自然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加大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有效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治污水平;加强环境综合整治,营造宜居环境。检查组还对梅州污染减排、管网建设和县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小钢铁和小水泥厂关停、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李金元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当前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探寻促进科学发展的新路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彰显梅州后发优势,实现梅州“绿色崛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