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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城家庭节能渐入佳境

2008-03-10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徐建全 叶有达

  节能灯具市场初具雏形


  目前,梅城经销或附带销售节能灯具的家电商店(场)、五金店、灯具店有1150多家(含个体户)。据了解,这些商店大多以代理经销商的形式销售节能灯,每个店经销1至2个或多个品牌的节能灯。据经销商刘某介绍,目前梅城市场的节能灯品种较齐全,全部为外省、市生产的,功率瓦数大小不一,能满足不同层次家庭、单位、企业使用。他说:“凭这几年销售节能灯的市场行情来看,梅城使用节能灯的家庭有40%左右。特别是新购房、新建成或旧办公楼装修使用节能灯的比例更高些,约达80%。”


  笔者日前对江南梅江一路某居住小区的16户家庭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使用节能灯的有8家,占50%。“商店尤其是服装店、精品店、机关单位会议室、酒店、部分城市道路路灯、景观照明使用节能灯的比例,约达70%”,江北某经销商介绍,他去年出售近8000支节能灯,消费对象除了家庭用户外,还有机关、商店、工厂和公用照明场所。

  节能“小窍门”,带来大实惠


  节能灯虽小,却为商家带来大商机,更为消费者带来大实惠。据江南某五金店曾老板介绍,由于节能灯使用了优质稀土荃荧光粉制管,亮度高、显色性好,寿命长(相当于普通白炽灯的5至7倍,达到5000至8000小时)、节能效果明显(比普通白炽灯节电80%),无噪声、无频闪、光线柔和保护视力等优点,颇受消费者欢迎。


  家住梅江一路的许先生说,以前他家三房二厅安装了7盏40瓦的白炽灯,每月照明电费20元左右,去年换用7只15瓦“双U型”节能灯,照明电费每月降至10元左右。“30平方米大厅吊灯用5个15瓦、20平方米房间用单只15瓦的节能灯照明亮度就足够了。别看小小的节能灯,带来的实惠可大了。”

  “以旧换新”,促进节能消费


  梅城不少商家实行“以旧换新”的经营模式,鼓励、吸引消费者使用节能灯。据梅城部分商家介绍,“以旧换新”就是消费者可以拿使用报废的旧节能灯去商店换取新的节能灯,但不同商店出售的、不同品牌的、瓦数不同的节能灯,有不同的换法。有的按原节能灯的价格打折3或5成后,优惠给购买者买同类同型号的新节能灯;有的则按旧节能灯1至3成折价换新;也有“以一换一”的。


  某经销商说,节能灯“以旧换新”还有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有的节能灯自销售之日起半年至2年内可换,有的几个月内可换,但一般情况下,从购买使用到报废,不会超过兑换期限(有的商家出售时在灯头上标明销售日期);至于换新的地点,顾客从哪个商店购买就到哪个店去兑换。

  因此,消费者购买节能灯时,应向经销商了解清楚“以旧换新”的有关情况,免得产生分歧。

  更新理念,规范节能灯市场


  但是,笔者在调查时发现,节能灯价格较高、部分产品质量不可靠、一些消费者对节能灯不甚了解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节能灯的普及。对此,一些经销商认为,这与用户选择节能灯的品牌不无关系。一般来说,价低(8元以下)、瓦数低(如8瓦以下)的节能灯寿命相对较短。但也不排除有些质量不过关的“冒牌”节能灯进入市场。

  因此,经销商提醒消费者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优质品牌节能灯,并且正确使用节能灯。

  节能潜力大,有助“绿色崛起”


  我市家庭节能的空间仍然较大。就梅城而言,仍约有50%(约5万户)的家庭未使用节能灯或使用数量偏少。如果按这5万个家庭都用3个15瓦节能灯、每天照明4小时计算,每年耗电量约328万度,比用同等亮度(15瓦节能灯相当于75瓦白炽灯)、同等照明时间的3个75瓦普通白炽灯,少耗电(即节电)1310多万度,节约费用达788万元(每度0.6元计)。这还不包括商店、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灯带来的节电效益。

  夏季很快就要来临,我市用电负荷将逐渐加大,如何节约用电、支持经济建设成为对公民节能环保意识的“考验”。


  不论是单位或个人,企业或家庭,应从大局着眼、小处入手,多推广使用节能家电、灯具,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梅州实现“绿色崛起”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