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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考核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

发表时间:2008-04-07 消息来源:珠江环境报

  本报讯 日前,市生态示范村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市环保局、市文明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等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2007年度申报的30多个生态示范村的创建工作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组按照《梅州市生态示范村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和《梅州市市级生态示范村申报验收工作程序》,认真审阅创建资料,并深入乡村农户、田间地头,现场了解和检查各村的生活饮用水、垃圾清运和污水治理、清洁能源使用等情况。从现场看,绝大部分创建单位都能以创建活动为契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了生态村建设规划,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治理,使卫生厕所普及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清洁能源普及率、人畜粪便处理率及其资源化利用率、生活垃圾清运率、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病虫害综合防治率、农用薄膜回收率等基本符合创建指标要求,村容村貌整洁,农村整体生态环境质量良好。考核验收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创建单位从农村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现有生态优势,以创建生态示范村的具体项目为依托,把生态村建设与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卫生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村道硬底化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生态农业产业化开发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农村垃圾、污水等面源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建全 秋芬 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