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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行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制度

5企业被挂牌督办

2008-08-13 新闻版权所属:梅州日报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市环保局、市监察局近日出台《梅州市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制度》,并对平远县、兴宁市、五华县、丰顺县的5家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实行联合挂牌督办。
  被列入今年挂牌督办的5家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分别为:平远县益志家具厂木屑粉尘污染严重;兴宁市海会印染有限公司和兴宁天泽印染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不能正常运行,废水直排;五华县华龙水泥厂立窑粉尘污染严重;丰顺汤坑镇继明电声配件厂废水、废气治理设施不配套。市环保、监察部门要求各有关县(市)政府要加强跟踪督查,使责任单位(企业)落实解决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督办问题。
  据悉,《梅州市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制度》明确规定了挂牌督办的范围,包括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建设项目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问题;威胁饮用水水源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行业、区域、流域突出环境问题;屡查屡犯、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环境违法排污问题等,并按挂牌、承办、督办、摘牌四个程序进行。 (徐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