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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 州 市 污 染 源 普 查
工 作 简 报

(第1期)

梅州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市政府成立梅州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根据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粤府〔2006〕128号)精神,市政府于2007年6月20日成立了“梅州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金元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叶善图、市环保局局长袁小平、市统计局局长傅学智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普查的宣传、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副局长罗颂伟同志兼任。

 

梅州市污染源普查监测名单确定

 

  2007年8月10日,根据省环保局《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粤环办[2007]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梅州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确定了我市污染源普查监测范围,并上报省环保局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全市共有64家企业列入污染源普查监测名单,其中包括2家国控重点污染源,3家省控重点污染源(含符合条件的),10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其余为各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量前十名的污染源。